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中時新聞網
李啟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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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女兒示意,母親身小便拋家棄子,家中3名後代皆由父親獨自養大,乃至三人均為母親與外遇同居人生養,對三人不聞不問,如今母親經濟困難才回頭討錢;最終法官駁回婦人的聲請,裁定女兒不需撫養。
雖有中低收入戶成分,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,但以今朝經濟狀態,沒法保持生涯,需人撫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事員的女兒阿芳(假名)每個月肩負3858元撫養費。
彰化一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津貼4164元,仍難以維持生活,需人供養,因此,要求擔任公事員的女兒每個月負擔3858元扶養費。 但是,母親整日遊手好閒,不但不工作以津貼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清算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。
對此,阿芳默示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供養長大,父親不管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生活與讀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
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作聲請,她指出因得了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,因動作未便,需人照顧,沒法工作餬口。
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8003683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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